申請醫療事故鑒定的渠道有哪些
時間:2023-06-23 19:15:34
申請醫療事故鑒定的渠道有哪些
醫療事故鑒定申請途經:
1.直接委托醫學會進行鑒定;
2.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申請,由衛生行政部門把鑒定申請移交到醫學會;
【資料圖】
3.由人民法院委托。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條
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于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后,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
二、醫療事故鑒定不服該如何處置
不服醫療事故鑒定有3種處理方法:
1.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不服的,可在收到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醫療機構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再次鑒定的申請。
2.可向中華醫學會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
3.進入訴訟程序后,可再申請司法鑒定。
找法網提醒您,《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醫療機構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再次鑒定的申請。
三、醫療事故機構鑒定流程
1.司法機關、仲裁機構或當事人委托鑒定機構;
2.司法鑒定機構受理;
3.初次鑒定;
4.補充鑒定;
5.重新鑒定;
6.復核鑒定;
7.司法鑒定文書的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