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認定標準是什么
時間:2023-06-23 13: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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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納稅人是指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指納稅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或四個季度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企業和企業性單位。年應稅銷售額在500萬元以上。
課稅主體是課稅客體的對稱。亦稱“納稅人” 或“納稅義務人”。稅法規定的負有納稅義務、直接向政府繳納稅款的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指本國公民及在本國居住或從事經濟活動的外國公民;法人則指依法成立、享有民事權利、并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和社團組織。一種稅的課稅主體是由其課稅客體的性質決定的。每一種稅都有特定的課稅客體,也都具有相應的課稅主體。如:個人所得稅以個人應稅所得為課稅客體,以取得應稅所得的個人為課稅主體;房產稅以房屋為課稅客體,以房屋的產權所有人為課稅主體。由于稅法中關于課稅主體的規定明確了由誰來承擔納稅義務,因而,課稅主體是稅法的一項基本構成要素。
如個人所得稅,納稅人是公民個人或家庭。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只能是企業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可以從不同角度對納稅人進行分類,如按國民經濟部門可分為工業、農業、商業、機關、部隊等;按國籍可分為中國人和外國人等。對納稅人進行合理分類,有利于體現稅收政策中合理負擔和區別對待的原則,協調國民經濟各部門、各層次的關系。負稅人與納稅人是兩個不同概念。當納稅人繳納的稅款是自己負擔時,納稅人與負稅人是一致的。當納稅人通過一走途徑將稅款轉嫁他人負擔時,納稅人就不是負稅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