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支信用卡轉貸他人 聰明反被聰明誤
時間:2023-06-23 06:15:18
(資料圖)
2023年06月21日 11:32:33
來源:中新網福建
(羅娟)親友之間的民間借貸,對于老百姓來說是習以為常的事情,但如果是從信用卡套取的資金轉貸他人,算不算民間借貸呢?近日,光澤法院給出答案: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郭某與占某系朋友關系。2018年8月,占某以投資工程缺乏資金為由向郭某借款,郭某遂將其名下信用卡借給占某使用,占某使用郭某名下信用卡透支現金120000元。此后,占某陸續歸還信用卡欠款60000元。2020年12月,占某向郭某出具一份借條,載明:占某向郭某借款60000元,于2021年2月3日前還款10000元,余款于2021年6月1日還清,另每月2日前支付利息600元。但占某卻未按約定支付利息,亦未歸還本金。郭某多次催討無果,訴至法院要求占某歸還借款本金并依約支付利息。
法院經審理認為,依據郭某提供的自認及相關證據,可證明占某出具借條中載明的60000元借款,系郭某將信用卡出借給占某使用所透支的信貸資金,違背了民間借貸出借人的資金必須是自有資金的規范要求,據此,法院依法判決郭某與占某之間的民間借貸合同無效,占某返還套取的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因郭某對導致合同無效存在過錯,應自行承擔相應的責任,故本院對郭某要求的利息部分不予支持。
法官說法:民間借貸出借人資金來源應為自有資金是民間借貸合同成立的重要基本條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三條明確規定“套取金融機構貸款轉貸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本案中郭某、占某通過透支信用卡套取信貸資金的做法看似“聰明”,實則不僅違背了民間借貸的規范要求,又擾亂了信貸秩序。且作為信用卡持有人若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輕則要承擔借款人無力償還的后果,增加訴訟成本,影響個人征信,重則可能涉嫌高利轉貸罪,面臨刑事處罰。
法官在此提醒,個人信用要珍惜,借貸轉貸風險高,民間借貸須遵法,借款助人量力行。(完)
相關稿件
用Stata進行量化分析_關于用Stata進行量化分析介紹|熱訊
聚焦“百千萬工程”|新興12個鄉鎮“政銀企村戶”共建家庭農場項目全部開建
甘肅一小學多名學生疑遭推搡擠壓致傷,家長稱討要康復費受阻 世界速看料
前沿熱點:neterrnamenotresolved怎么解決 neterr_name_not_resolved
美聯儲提供的貼現窗口貸款規模從一周前的36.2億美元降至32.1億美元|環球即時看
【世界新視野】廣西左江之畔百舸爭流賽龍舟 上演水上“速度與激情”
環球快消息!反轉!蕭敬騰出現被傳吸毒,警方要求做二次毛發檢測,結果來了
桂林平樂縣組織企業參加第23屆廣西名特優農產品(廣州)交易會 環球播報
帕金斯:庫里,格林和威金斯新三巨頭,不應該堅持留下湯普森!|環球熱資訊
“2023文旅市集·杭州奇妙夜”開幕 邀您端午共游“雙YUN”融合的奇妙空間-今日熱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