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源市室外公共體育設施管理條例》正式公布施行
時間:2023-06-24 03:17:47
【資料圖】
6月20日上午,《遼源市室外公共體育設施管理條例》新聞發布會召開,《條例》已于2023年6月1日正式施行。
《條例》是我省第一部專門規范室外公共體育設施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對促進遼源體育事業發展、增強人民體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條例》確定了立法約束調整的范圍。針對遼源市室外公共體育設施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在《條例》第二條規定了法規的適用范圍,一是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既包括城市公共體育設施,同時也包括鄉村公共體育設施;二是條例約束的是建設于公園、廣場、景觀綠地和居民住宅區域的公共體育場地、器材和設備。加強對上述區域公共體育設施的管理,體現了問題導向,能夠發揮地方立法有針對性解決管理工作中存在問題的作用;明確了行政管理的執法主體。確立了體育部門作為行政執法主體的地位。建立了行政管理部門與行政管理相對人之間的管理與被管理的法律關系,使室外公共體育設施納入制度化、法制化管理軌道。
《條例》劃定了日常管理的責任主體。管理責任主體是承擔室外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責任或日常管理責任的單位,在執法主體的監督管理下,履行立法規定的責任。工程建設單位承擔室外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責任;相應的場所管理單位,承擔室外公共體育設施日常管理、維護責任;規定了主要的管理事項。在建設階段規定了室外體育設施列入工程項目的建設內容,強調了體育部門參與設計和驗收環節。在使用管理階段規定責任主體的日常管理內容,明確了維護維修責任以及使用的基本要求,從而實現體育設施正常使用和安全使用的目的。
室外公共體育設施是公共體育服務體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保證體育運動開展的基礎條件。通過《條例》的制定,能夠規范和加強室外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和使用,提升保障能力,整合優化資源;有利于促進室外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和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規范化、標準化,更好地發揮全民健身的職能作用;明確室外公共體育設施從建設到使用的性質地位、職責任務,進一步夯實室外公共體育設施基層基礎,提升室外公共體育設施整體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務人民、造福百姓。
作者:吉林日報全媒體記者 董博


